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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超帥!我有萊姆綠藍寶堅尼,笨賊和贓物合照PO臉書被抓 [打印本頁]

作者: cilitomato    時間: 2014-3-4 10:38 AM     標題: 超帥!我有萊姆綠藍寶堅尼,笨賊和贓物合照PO臉書被抓

本帖最後由 cilitomato 於 2014-3-4 10:39 AM 編輯

新聞來源:每日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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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賊偷車還在臉書大方PO合照。(圖/翻攝自《每日鏡報》)


擁有一台萊姆綠色藍寶堅尼(Lamborghini)超帥氣,最好能夠拍照放在臉書上讓朋友羨慕!英國兩位男子道格(Jonathan Dougan)和墨菲(Matthew Murphy)在他們的臉書上不僅和藍寶堅尼合照,還有各式重型機車,但這些「男人的夢想」卻成為定罪的鐵證,因為這些車都是偷來的,和「贓物們」合照讓他們成為最蠢的賊。

26歲的道格和23歲的墨菲在2008年時,因為搶劫被判刑9年,2012年服刑過半獲准被釋放,出獄後2個人卻繼續犯罪。根據英國《每日鏡報》(Mirror)報導,警方經過6個月調查,2人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8個月期間,至少涉及15起犯罪,事後還將50多張和贓物合影的照片放在臉書上炫耀。

直到2013年6月,其中一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他的KTM機車照片出現在道格的臉書上,警方才發現這個「證據資料庫」,並循線把人逮捕,2人被捕後承認犯行,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各被判9年4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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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炫, 不知要等何時了...
正笨賊~做好人吧~壞人這行飯不適合你吃!!


作者: p69910    時間: 2014-3-4 11:11 AM

當賊還是要聰明一點....
不然笨成這樣. . 還真不好不笑他們...
作者: Wedjat    時間: 2014-3-4 12:24 PM

謎之聲: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臉書"害的!....酸
作者: sachem-atayal    時間: 2014-3-4 12:48 PM

好吧!恭喜他們出名了, 因為連我都知道他們偷車
作者: q1122ppp    時間: 2014-3-4 01:25 PM

這新聞是說過度使用FB會使智商降低吧
作者: lily78010420    時間: 2014-3-4 01:31 PM

笨死了

偷到了還不知道要低調一點

網路世界是最不保險的
作者: a916660985    時間: 2014-3-4 0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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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722752    時間: 2014-3-4 01:56 PM

有些突有些話可不能PO上網阿
作者: ronex1987    時間: 2014-3-4 02:10 PM

這下真的出名了 偷雞不著拾把米
作者: 神經吸吸    時間: 2014-3-4 03: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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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99319    時間: 2014-3-4 03:49 PM

真是個超級笨的賊...他不想紅也難了!!
作者: i123456_p    時間: 2014-3-4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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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njum1007    時間: 2014-3-4 07:54 PM

這是我看過最天的賊了~
還跟贓物合照,好像在說:來抓我阿!
作者: keven5281227    時間: 2014-3-4 07:58 PM

臉書已經成為白目屁孩笨賊自婊的最佳工具

台灣也是一堆詐騙集團狂PO炫富照被抓的

只能說自作孽不可活  肛肛好!


作者: beannis    時間: 2014-3-4 08:12 PM

真的是賊星該敗,偷就算了還把贓物當自己的大辣辣地把照片po在臉書上就是要等警察來抓囉!
作者: loxyking    時間: 2014-3-4 08: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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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3-4 10:08 PM

太天才了啦
只能說被抓活該
作者: 喣佳橘    時間: 2014-3-4 10: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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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stforyou924    時間: 2014-3-4 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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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xcel5    時間: 2014-3-4 11:19 PM

至少該遮掩車牌吧? 真的當賊的沒几個聰明人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14-3-5 12:09 AM

本帖最後由 pnsgzobto 於 2014-3-5 12:09 AM 編輯

真的是蠢到不行吶
不過還好有這種愛炫耀的風氣
讓很多事情有跡可尋
作者: gn00978702    時間: 2014-3-5 12:45 AM

不是蠢
是因為一個人得炫耀心態
說不定是因為這個男的
只是想要炫耀他有一臺男人的夢想
才會去偷藍寶
作者: win7563    時間: 2014-3-5 01:04 AM

這兩人...

真的是賊嗎... 好傻好天真

拍照自己留證據就有點天了 還PO上網...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4-3-5 01:29 AM

這就是犯罪證據了實在很笨
作者: knightjsu    時間: 2014-3-5 05:20 AM

能偷到藍寶堅尼也很強
只能說藍寶堅尼真的太有魅力了
作者: QOO酷Q    時間: 2014-3-5 07: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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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sew    時間: 2014-3-5 07:23 AM

所以嘛,做壞事還po網的想法我真的搞不懂
作者: s5618    時間: 2014-3-5 07:51 AM

有這樣呆的賊
活該被逮
作者: sai-0    時間: 2014-3-5 09:00 AM

果然用太多FB會變笨可能是真的!
看到這兩位笨賊就可以驗證了~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4-3-5 11:22 AM

哎~~ 真是人蠢 無藥醫呀
作者: kingboy1235    時間: 2014-3-5 12:17 PM

真的是白癡阿
我不知道要怎麼說了
作者: eason0315    時間: 2014-3-5 01: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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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kc432    時間: 2014-3-5 01:56 PM

笨成這樣. . 把贓物當自己的大辣辣地把照片po在臉書上就是要等警察來抓
作者: must10223    時間: 2014-3-5 03:42 PM

做壞事還這麼囂張  活該被抓

現在的竊賊真是越來越無惱了
作者: fish53    時間: 2014-3-5 04:29 PM

這個賊也太蠢了吧!!自己留下證據
作者: yuki657    時間: 2014-3-5 05:57 PM

也太笨了點...
特地PO上網來當證據被抓真是不簡單阿...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3-5 07:39 PM

這真的就是笨賊啊!
超白癡的行為阿~
作者: ay9533bh    時間: 2014-3-5 10:21 PM

偷來的車還合照上傳
這不是在告訴警察趕快來抓他嗎??!!!
作者: ujp004623    時間: 2014-3-5 10:26 PM

這賊怎麼笨成這樣啊
作者: a30455    時間: 2014-3-5 11:02 PM

FB難道要成為 警察辦案的新工具了嗎
作者: v743888    時間: 2014-3-6 01:56 AM

以後看到臉書上有人炫富
有神回復可以回了
作者: turboandauto    時間: 2014-3-6 02:25 AM

人笨活該被抓,關到死好了!!!
作者: kyoco    時間: 2014-3-6 04:24 AM


笨蛋 一個
連偷個東西都要PO上臉書
室有這麼愛現嗎
難怪會被抓
作者: rockmanxchi2    時間: 2014-3-6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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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google    時間: 2014-3-6 08:40 AM

現在賊兒真是愈來愈囂張,無視政府存在....各國皆然
作者: bjun350247    時間: 2014-3-6 0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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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MO    時間: 2014-3-6 07:41 PM

或者是他故意想被抓~~

別人笑我太瘋顛,我笑他人看不穿
作者: 蕭益昌    時間: 2014-3-6 08:15 PM

這偷來的東西還敢放在網路上合照公開~
看來是一定要被抓的啦~
作者: jayting119    時間: 2014-3-6 09: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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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2912750    時間: 2014-3-6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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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無境幻影    時間: 2014-3-6 09:32 PM

他以為自己是魯邦還是基德阿=.="
偷東西還能在路上晃呀晃
全世界的警察可不都是錢形老爹呀
作者: 王念華    時間: 2014-3-6 10: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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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ynnluke    時間: 2014-3-6 11:35 PM

這麼想炫耀 這是個笨賊 無誤
作者: dororo0216    時間: 2014-3-7 01:01 AM

所以炫富還是用自己正當賺來的才能讓人心服口服啊
作者: jk123822    時間: 2014-3-7 02:52 AM

真不知道為啥有些人能偷一堆東西卻敗在雞毛蒜皮
作者: leochang1983    時間: 2014-3-7 06:12 AM

這個實在是不理解這些笨賊 出手有了錢不是可以買自己的了?
作者: bryantpeng    時間: 2014-3-7 08:46 AM

這是炫耀文無誤,為了炫耀有偷到車跟要被抓了
作者: exitpro    時間: 2014-3-7 03:37 PM

真的是萬惡的臉書啊啊啊,做壞事千萬別po上去,不然就變成鐵證如山了
作者: porsches    時間: 2014-3-8 0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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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90366    時間: 2014-3-8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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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草玄影    時間: 2014-3-8 12:08 PM

做賊做到這高調
活該被抓
作者: dcdvs    時間: 2014-3-8 09:56 PM

= ="
該PO的不PO
卻PO了讓自己被抓的證(贓)物
算你賊星該敗
作者: 飛魚丹尼爾    時間: 2014-3-8 10:47 PM

這賊還真笨,不適合幹壞蛋
作者: jimfeng5    時間: 2014-3-8 11:33 PM

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想的!!真的就這麼想進監獄麼!
作者: 區B    時間: 2014-3-9 12:03 AM

這個好笑啊, 那這兩人真的太笨了啊..
還放在臉書, 跟本就是等人找..
作者: lyzlyz6616    時間: 2014-3-9 12: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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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lfboy330    時間: 2014-3-9 12:58 AM

偷了還能打卡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a125078335    時間: 2014-3-9 01:09 AM

傳說中的腦殘...
就像偷東西、考試找槍手都要PO網一樣...

作者: king760608    時間: 2014-3-9 05:17 AM

白癡~做壞事還敢這麼囂張關久一點
真夠白目偷人車還PO文炫耀,真是好笑當自己的一樣
作者: jim0310    時間: 2014-3-9 05:34 AM

賊不是要低調一點嗎?還有這種警察不用搜證的笨賊
作者: ABCDE7    時間: 2014-3-9 05:49 AM

炫耀心態害死他了XDD
{:31:}{:31:}
作者: ice5013    時間: 2014-3-9 05:57 AM

之前不也是有人把裸照PO到臉書上

常常使用臉書聽說會越來越笨不是沒有道理的
作者: hemry77rx    時間: 2014-3-9 06: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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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善羽    時間: 2014-3-9 06:14 AM

科技讓生活變簡單
但也讓人的智商變低了
可笑的炫耀舉動
作者: fb00131734    時間: 2014-3-9 06:29 AM

哈哈,這真是棒透了阿
好喜歡這類型的貼文
真好阿
作者: BEY3398023    時間: 2014-3-9 06: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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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ielaiwa    時間: 2014-3-9 07:53 AM

是怎樣
先生有事嗎?
不知道當賊要低調
還把贓物po臉書
賊心該敗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4-3-9 08:29 AM

除了無言還是無言~~

不過相信很快又被放出來了
作者: a11000h    時間: 2014-3-9 08:39 AM

我想這麼笨的人都偸的到了  被偷的不就笨死了XD
作者: taken555    時間: 2014-3-9 06:58 PM

為何做壞事還上臉書? 搞不懂想法,沒救了
作者: ouroboros26    時間: 2014-3-9 07:05 PM

根本就是腦殘...想拍照跟車主借拍就好了
一張照片9年很划算嗎?
作者: q7561029    時間: 2014-3-9 07:06 PM

真的只能說笨吧 不管什麼照片或訊息還是別PO的好
作者: fish18731215    時間: 2014-3-9 07:06 PM

這只是回監獄
升級軟體套件 這樣出來可以偷更多啊
作者: ricktangeyny    時間: 2014-3-9 07:17 PM

只能說…會去當賊不是沒道由的,這麼笨也沒法做正常的工作吧
作者: kenny4704    時間: 2014-3-9 07:18 PM

這麼囂張!!!偷車還PO臉書!
膽子真是夠大的!
作者: 原式風格    時間: 2014-3-9 07:18 PM

怎麼有這麼笨的賊呀!!還跟贓物拍照哩!!
作者: ff68ef    時間: 2014-3-9 07: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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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ehowieone    時間: 2014-3-9 07:20 PM

哈哈爽完又要被抓回去關了
作者: xelo2221    時間: 2014-3-9 07:22 PM

人總是犯著同樣的錯誤  常常把罪證放上FB
作者: linus73583    時間: 2014-3-9 07:22 PM

如果不趁還沒被抓到前炫一下就沒有機會了 這賊真天才XDD

作者: gn20538    時間: 2014-3-9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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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ece911666    時間: 2014-3-9 07:23 PM

這算自首還是......
只能說 當個奉公守法的百姓比較適合你
作者: paochia3201    時間: 2014-3-9 07:23 PM

太猖狂了,原來FACEBOOK也可以拿來破案。

作者: xxxx0302    時間: 2014-3-9 07:24 PM

是我的錯覺嗎0.0?
總覺得最近"笨賊"好像不少?
印象從年初到現在
已經有3~4則類似的新聞...
作者: 0926116093    時間: 2014-3-9 07:25 PM

這根本蠢
要東西不用手去賺用偷的永遠是最笨的
就算賺不到也可以去租過過乾癮就好
真的買下了.你也養不起.蠢賊
作者: s155400    時間: 2014-3-9 07: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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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戰國天使    時間: 2014-3-9 07:28 PM

這讓大家知道 做了違法的事情後
別再傻傻的PO臉書或是大型社群網站
還有一個部分大家不知有沒有發現
台灣開車撞死人 關幾年被說太重
他們偷車 要關9年 不知有沒有人發現呢
作者: captain66619    時間: 2014-3-9 07:29 PM

哈哈,這兩個賊真是令人無言呀,只是至少他門曾經擁有過,也不賴!
作者: cyhshr    時間: 2014-3-9 07: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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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son10272000    時間: 2014-3-9 07: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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