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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中時電子報][2012-12-09] [打印本頁]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12:13 AM     標題: [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中時電子報][2012-12-09]

本帖最後由 qlwhbks 於 2012-12-10 04:44 PM 編輯

【新聞主題】: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
【新聞出處】:中時電子報
【發布日期】:2012/12/09
【文章內容】:
受邀評估我國國家人權報告的兩位國際知名法學教授日前致函馬總統,要求政府承諾於明年二月前不執行死刑,對我政府部門形成壓力,並影響六十二名死刑犯的生死。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昨天表示,對於兩位教授的善意呼籲,法務部表示尊重及感謝,法務部必須依法行政,「一定會執行死刑,但沒有時間表。」

官員私下透露,由於馬總統非常在意外界對兩公約的觀感,法務部屆時甚至可能還會舉行中外記者會,並準備說帖正式向國際發聲。兩位人權委員來台前的要求,的確讓法務部感受到很大的壓力。

日前台南發生隨機殺男童命案,凶嫌宣稱殺人動機,就只因想吃牢飯,並揚言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此一命案再度引發群情激憤,日前已有上萬民眾連署要求法務部執行死刑。本已平靜一段時間的死刑存廢爭議再起。而國際學者此時再要求我不得執行死刑,讓法務部頗為為難,外交官員也擔心對方有干預我內政之嫌。

事實上,馬政府曾在九十九年四月廿八日執行第一波死刑,共槍決四名死囚。去年三月四日,法務部二度執行五名死刑犯槍決。但迄今已經有一年九個多月未再執行死刑,目前死刑犯累積至六十二人。

馬總統二○○九年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今年四月公布第一份國家人權報告。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將報告送交聯合國審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決定邀請有公信力的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並由法務部負責行政事務。

官員指出,受邀來台審查報告的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Manfred Nowak、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Eibe Riedel,在上個月聯名致函馬總統,要求我政府保證在他們明年二月來台前,不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表示,兩年前台灣為了要取得歐盟「申根簽證」,法務部為了國家整體利益,只好暫時不執行死刑,以拖待變,讓定讞死刑犯取得暫時「免死金牌」。由於國際人權組織不滿台灣目前仍執行死刑,以各種方式向台灣施壓,至今仍對法務部形成一定程度的壓力。

陳守煌昨天表示,目前全國民意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現階段法務部不考慮廢除死刑。對於死刑執行,法務部會依法行政,一定會執行死刑。

但陳守煌也說,針對此事,馬總統已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妥慎處理,法務部最近將會與外交部進行研究如何處理。兩名國際人權教授的善意呼籲,因攸關台灣在國際人權維護上的國家利益,因此法務部都會予以考量,但執行死刑並沒有時間表。

廢死聯盟則認為,執行死刑不可回復,因此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如果貿然執行死刑,不但剝奪生命權,也違反目前世界各國的廢死潮流及聯合國人權兩公司的精神。

[個人感想]:我個人是支持廢死的,畢竟大家生而為人,都沒有遞奪人家生命的權利,縱使別人犯法,也不代表他的生命應該被奪去。但就台灣現實的社會氣氛,我認為應該採循序漸進的做法,首先當然是司法改革。然後假釋也應該經過一套嚴謹的程序,假釋官也應該經常主動了解假釋犯的動向。還有在囚犯人的教育也要做好!等這些都實現又得到大眾的認可時,就是廢死的時候!
不過老實說,在馬笨蛋任內,要做到真改革(不是流於口號及表面)是沒有什麼可能!

補充 : 看過各位大大的留言,把反對廢死的意見歸納為以下幾點

          1.現存法律存在很多漏洞,保障不了國民人身安全,例如刑罰起不了阻嚇作用、假釋犯重犯可能很大而且獲得假釋容易。

          2.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3.不判犯人死刑,難以撫平受害者家屬的傷痛。

          4.廢死聯盟會長假仁假義,面對威脅選擇退縮。

對於第1點,我也了解現在的法律漏洞很多,司法素質低劣,所以我也認為現在不是廢死的時機。而還有死刑的今天,應當更加努力做好司法改革,也應該努力改善假釋的制度和加強在囚教育,令犯罪者有機會重投社會的機會!
       第2點,這個其實沒有什麼反駁的空間,因為每個人的價值觀都不同,每個人都不應該強加價值觀在別人之上,只是我認為若果想社會能夠和諧一點,祥和一點,選擇原諒會是比較好的選擇。
       第3點,法律存在的目的,並不是用來報仇,如果為了撫平傷痛而殺人,那是不道得的。

       第4點,這是以人廢言的言論,今天這位會長就算做了什麼行徑,只要他講的是對的,就不應該以人廢言。假設有一位努力推行司法改革的律師,說台灣的司法存在很大的問題,但有天這位律司被發現原來他是偷窺狂,他會偷拍人家裙底。那我們可以說這位律司做錯了,他應該被判有罪,我們不可以因為他推行司法改革就判他無罪。同理,就算他做錯了,判有罪了,也不能說台灣的司法不需要改革,台灣司法沒有問題!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2-12-10 12:46 AM

"廢死"在台灣來說真的很不容易被大眾所接受,幾千年來"殺人償命"和"各人造業各人擔",和國外"從小教育恕寬他人"的觀念大不相同.

作者: jason7627052    時間: 2012-12-10 12:47 AM

假定兇手殺死無辜男童就為了進監獄吃免錢飯
這點論點讓人想問 到底法律是保障人民 還是在養犯人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12-12-10 01:02 AM

世間沒有人有權力可以奪去別人的生命,如果犯法的人是奪去別人的生命,又是誰給他這種權力的呢?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1:26 AM

zogol 發表於 2012-12-10 01:02 AM
世間沒有人有權力可以奪去別人的生命,如果犯法的人是奪去別人的生命,又是誰給他這種權力的呢? ...

就是因為沒有人有權力可以奪去別人的生命,所以殺人者才是犯法。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1:39 A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2-12-10 12:46 AM
"廢死"在台灣來說真的很不容易被大眾所接受,幾千年來"殺人償命"和"各人造業各人擔",和國外"從小教育恕寬他 ...

真的,文化應該一個社會真的太深遠了。
廢死這個目標,只好一步一步慢慢向前進,不能操之過急!
作者: keithtamper    時間: 2012-12-10 0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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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1:55 AM

keithtamper 發表於 2012-12-10 01:45 AM
我以前是支持廢死的
但我認識了社會的真實面後
以眼還眼才是王道

現階段談廢死好像真的不太可能!
其實我有時會想,若果社會氛圍可以祥和一點,政府可以關心國民多一點,司法立法執法的制度可以嚴謹一點,那這個社會還會出這麼多要判死刑的人嗎?
所以歸根究底,製造這些社會亂像的政客、高官、立委、法官、傳媒、名嘴......才是真的可恨的人!
作者: faser    時間: 2012-12-10 02:09 AM

所一黑道就可以循這個法律漏洞,擴展事業,從事一些暴力行為,甚至殺人?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2:17 AM

faser 發表於 2012-12-10 02:09 AM
所一黑道就可以循這個法律漏洞,擴展事業,從事一些暴力行為,甚至殺人?

所以你認為如果有死刑,黑道就不會有暴力行為跟殺人?
或是看看其他國家,沒有死刑的歐盟,黑道有比台灣猖狂嗎?
就算沒有死刑,可以用無期徒刑呀。若然對台灣的假釋制度沒有信心,可以改為沒有假釋的終身監禁呀。
作者: keithtamper    時間: 2012-12-10 02: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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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aser    時間: 2012-12-10 02:52 AM

本帖最後由 faser 於 2012-12-10 03:12 AM 編輯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2:17 AM
所以你認為如果有死刑,黑道就不會有暴力行為跟殺人?
或是看看其他國家,沒有死刑的歐盟,黑道有比台灣猖 ...

在台灣法律是為誰服務的,黑道代表有金錢權力的力量,沒聽過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沒有假釋的終身監禁在地發派系立委諸公了立院會通過嗎?通過了又是甚麼樣的人會受到刑罰呢?死刑是不公義,但一個國家讓善良百姓在黑道的威脅下活受罪比死刑更不公義。但到頭來或許死刑只是增加黑道的一些犯罪成本僅僅而已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2:54 AM

keithtamper 發表於 2012-12-10 02:39 AM
閣下的高見就叫牽拖
一個人犯下死罪除少部分是冤獄外
單純的原因就是自制能力不好而已

一個國家的犯罪率,和社會有莫大關係。
一個國家若果有穩定的社會,有完善的改育,有合理的生活保障,有公平正義的立法司法,那這個國家會出現的罪犯必然下降。

自己作孽自己負責當然是對的啦,但死刑是否真的正義是另外一個問題。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2:59 AM

faser 發表於 2012-12-10 02:52 AM
在台灣法律是為誰服務的,黑道代表有金錢的力量,沒聽過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

所以我們應該做的是司法改革,把一些不公平的法律給刪掉或修改;加入陪審團制度、杜絕恐龍法官....
其實我對台灣的司法也很不滿,特別有幾條,1."應注意而未注意"   2."債留子孫"  3."易科罰金"。
這些法例顯然易見就是不公平,真希望有天台灣可以把惡法刪掉!
作者: s455210    時間: 2012-12-10 03:48 AM

本帖最後由 s455210 於 2012-12-10 04:04 AM 編輯

觀念不認同

法律是保障無辜老百姓的而不是犯罪者,人權也是
一旦犯下了重罪的犯罪者,就已經沒有"人權"可言

反問,難道法律不保護民眾,而是保護犯罪者?!
法律本來就是"治標不治本",更因該嚴厲的訂下重法,讓意圖幹壞事的達到遏止效果

廢死聯盟說的是哪句屁話?! 台灣的法律都已經夠輕了,該執行死刑的又不執行
他們真當以為能夠去感化重刑犯嗎?!   一切都是虛偽的高道德標準

知不知道,兩年前就有人對廢死聯盟會長說要姦殺她女兒,而會長竟然連夜搬家
她心中哪來的"大愛"?!   若是她心中早有領悟,更應該待在原地,等那人來並教化它
真他x的!!!    東方人有東方人的做法,西方人別瞎管,有種就去伊斯蘭國家傳播,保證被打死!!

台灣槍斃已經算人道了   看看美國前陣子用的電椅/毒藥試驗/身體測試那樣才是痛苦
在中國及美國的警察都可以向拒捕或重案現行犯直接開槍甚至斃命,在台灣只會看到加害者家屬在那裏叫洨

記不記得台南湯姆熊的10歲男童割喉命案,犯罪者竟然說:{殺人前曾上網查過,在台灣只殺1、2人不會判死刑,才決定殺人}       廢死聯盟依然幫這種毫無人性道德的人說話!!

我嘆,這他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是哪招?!

作者: right    時間: 2012-12-10 03:57 AM

我個人是反對廢死的,因為廢死聯盟根本不把受害者當人看~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2-12-10 04:11 AM

台灣現階段還是很多人對於廢除死刑感到反對
這樣對很多被害家屬來說
是希望可以一命還一命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4:11 AM

s455210 發表於 2012-12-10 03:48 AM
觀念不認同

法律是保障無辜老百姓的而不是犯罪者,人權也是

為什麼犯下重罪的罪犯會沒有人權可言呢?
如果他們沒有人權,那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被虐致死呢?
人權就是"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而其中的生命權是最基本的人權!
而你所說的法律是保障無辜老百姓的而不是犯罪者,這有點基本謬誤,法律是用來保障所有人的。法律保障了犯法的人,能夠接受公平的審判,除了判決乎合公義,程序也要乎合公義!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就是這個意思!

當然,現今的台灣社會,司法立法執法都存在很多問題,所以我也認為廢死應該一步一步循序漸進,同時間應該對司法立法執法進行徹底的改革,這是我的看法!

至於你說的廢死聯盟會長一事,就算你認為他的處理方式有問題,但以人廢言或以言廢人都是不合理和不合邏輯的。例如有名和尚,他常鼓勵人家多吃素,說多吃蔬果對身體有益。但有天這名和尚給人發現他是詐騙犯,常以宗教理由對教宗詐騙,那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是"多吃蔬果對身體有益是錯的"嗎?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4:26 AM

seed25566 發表於 2012-12-10 04:11 AM
台灣現階段還是很多人對於廢除死刑感到反對
這樣對很多被害家屬來說
是希望可以一命還一命 ...

我也十分認同,所以廢死只可以循序漸進,一步一步來!
希望台灣社會能早日理解到"以仇報仇,以眼還眼"不是一個處理事情的好方式!
作者: ya1966    時間: 2012-12-10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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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2-12-10 07:40 AM

這些人權報告真的很氣人耶
他們憑什麼來管我們國家的事阿~該處死刑就趕快實施吧
作者: kuncb    時間: 2012-12-10 08:30 AM

這句話真好用

我也知道633會實現, 沒有時間表

大概會在地球毀減後實現吧
作者: luwe364805    時間: 2012-12-10 08:43 AM

我是總統的話 早就不管國際人權團體   瞬間讓死刑犯通通死光
作者: asv886    時間: 2012-12-10 09:34 AM

看來看去,所呈現的不過是兩個力量的拉扯
不管廢不廢死,折磨的都是受害的家屬
我們在談論時,能原諒的能決擇的是受害者家屬
不管以多高清明聖哲姿態來說,我們都不能代替受害者家屬來選擇原諒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2-12-10 09:48 AM

寛恕?國外真的有這麼大量?那所有宗教就不該有「罰惡」的地獄一說…
真要寛恕…受害者親友的恐懼不平的寛恕呢?
沒權利剝奪,那關犯人不就在剝奪他們的自由…那要放了他們嗎?讓所有人的認知是加害人不沒有責任?
司法改革?連續執政幾十年培養的人脈勢力衍生的司法不公,真要改革是要多久?
真要廢死…等到真所謂「世界大同」再說吧…
作者: apong950626    時間: 2012-12-10 09:55 AM

死刑不執行只會造成社會治安更壞
作者: ccc200346    時間: 2012-12-10 09: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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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2-12-10 10:03 AM

如果有人跟殺童案的犯人一樣,覺得殺人不會判死刑,任你怎麼教育、曉以大義,他就是要殺人,這種人不該殺嗎?你不殺他,他出獄後只是另一個人受害,跟你也沒關係,對吧。這種人已經跟會咬死人的猛獸一樣,猛獸的下場通常都是被殺死。
作者: superfile    時間: 2012-12-10 10:04 AM

我不贊成廢死,
既然每一個人都無法去剝奪他人生命,
當你踏過了那界線,這種制約就不存在!!
我認同有改過自新,但也相信人的劣根性,所以再犯機率大(案例也很多)
所以我贊成嚴懲重罰才有警惕作用!!
至於人權,等雙方平等時才來討論!!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10:23 A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4:11 AM
為什麼犯下重罪的罪犯會沒有人權可言呢?
如果他們沒有人權,那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被虐致死呢?
人權就是" ...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這個問題從春秋戰國時代就有人討論了...
所以大家才會覺得應該以直報怨...

你不犯罪,誰能訂你罪???若真是誣告也應從司改下手

況且犯罪的人並非毫無人權可言,而只是依法限制其人權
若犯罪的人,人權無限上綱,那被害者、守法者的人權又在哪???
那算不算是廢死聯盟特意忽視被害者、守法者的基本生命保護權???

守法的公民也是人,也該有最基本的生命權...

更何況你舉的例子真的是八桿子打不著關係...
以人廢言、或以言廢人的應該閣下...
如果那位詐欺者真的犯了罪,也應是以他詐欺的言論及行為而論處,而不會因說實話而論處

他講再多實言也無法掩飾他詐欺的事實吧???
是這樣吧...
作者: peterpan001    時間: 2012-12-10 10:38 AM

有些人是不到黃河心不死
說真的~才10歲的小朋友也殺的下手
小朋友又沒惹到他
我們又要繳稅金養他
這樣我繳不下手
作者: alelamiu    時間: 2012-12-10 10:40 AM

媽的
又一個自以為是的仁
兩個人就想來干預我國的法律
當他是脽阿
WHO BIRD YOU

作者: fr340655    時間: 2012-12-10 11:10 AM

靠! 管他什麼國際免死金牌,
反正我們又不是聯合國的一份子,
趕快把那些該死的死刑犯槍斃啦~
作者: chmaju    時間: 2012-12-10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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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cchen0116    時間: 2012-12-10 12:10 PM

我想在台灣廢除死刑是一種冒險的做法這樣一來那些壞人更有恃無恐了千萬要三思啊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2-12-10 12:20 PM

「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
我不信這套方案可以替代
如果照這樣的規範,監獄遲早會有空間問題
風險再大一點的,哪一天有相關的人去買通關說
變相的變成可「保釋」,也不是不無可能的
別忘了,現在這個社會,有錢屌又大,什麼事都做得來
除非司法相關單位鐵規如山,誓死護法

註:
只說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還是太含糊不清了
廢死聯盟不妨再詳加說明一下
作者: abc199317    時間: 2012-12-10 12: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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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455210    時間: 2012-12-10 12:43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4:11 AM
為什麼犯下重罪的罪犯會沒有人權可言呢?
如果他們沒有人權,那他們是否可以合法地被虐致死呢?
人權就是" ...

法律是保護所有的人,此點我沒解釋清楚
我說的是除了基本人權之外的其他權力,在重刑犯身上都應該被剝奪


為何殺人者不用被判死刑,已經判死刑的卻一拖再拖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既然當初就知道殺人會被判死刑,為何又要用各種法律漏洞來拖延死刑定讞?!
沒骨氣更沒擔當,根本廢人

台灣的司法根本就是爛掉的狀態
如果你的廢死是建立在給那些重刑犯去做些高風險高苦力的工作(無期徒刑),那我還可以接受
但如果是仿效歐洲國家那樣子的給重刑犯吃好住好,那在東方來說是癡人說夢!!
作者: smithers    時間: 2012-12-10 12:45 PM

對於這些死刑犯
我可不願意花錢養他們一輩子
對是我很樂意
捐子彈的費用
賞給他們吃子彈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2-12-10 12:51 PM

如果這些廢死團體的人,每個推出一名親人讓人當自己的面殺掉
還能堅定廢死,並要法院不得判那個執行殺人的人死刑
那我就支持廢死,不然這種偽善請滾回家去自爽就好
作者: dir3003    時間: 2012-12-10 01:15 PM

執不執行司法部應有獨立思考的能力
而不是國際專家說什麼就不作什麼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2-12-10 02:27 PM

這些打著人權的旗幟四處干預他國內政的傢伙
那些殺人犯都不給受害者最基本的人權 生存權了
憑什麼跟人家談人權啊

既然殺人了就趕快槍斃不要一直關在監獄裡
把那些人渣關在那裏只是在浪費公帑 浪費糧食
關越久浪費越多 那些錢糧應該拿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2-12-10 02:30 PM

不執行死刑也行
不過要加上酷刑 極刑
讓那些人渣一輩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作者: 星月少主    時間: 2012-12-10 02:30 PM

我是不贊成廢死
除非
其他一些法律能更加嚴厲
不然
別的不說
光酒駕就好了
一堆撞死的人跟本毫不在忽
這些跟本就該當場處死都算便宜了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2-12-10 02:38 PM

right 發表於 2012-12-10 03:57 AM
我個人是反對廢死的,因為廢死聯盟根本不把受害者當人看~

廢死聯盟這群偽君子 把人當畜生看 把畜生當人看啊
為什麼呢 因為他們本身就是一大群衣冠禽獸
禽獸當然幫助禽獸

這群假慈悲的傢伙應改連同死刑犯一起槍斃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12-12-10 02:44 PM

我個人是支持廢死的,畢竟大家生而為人,都沒有遞奪人家生命的權利,縱使別人犯法,也不代表他的生命應該被奪去。但就台灣現實的社會氣氛,我認為應該採循序漸進的做法,首先當然是司法改革。然後假釋也應該經過一套嚴謹的程序,假釋官也應該經常主動了解假釋犯的動向。還有在囚犯人的教育也要做好!等這些都實現又得到大眾的認可時,就是廢死的時候!
不過老實說,在馬笨蛋任內,要做到真改革(不是流於口號及表面)是沒有什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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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們這些支持廢死的出錢養他們呀!我們這些支持死刑的很樂意出槍決的子彈錢!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2-12-10 02:44 PM

luwe364805 發表於 2012-12-10 08:43 AM
我是總統的話 早就不管國際人權團體   瞬間讓死刑犯通通死光

我也贊成

管他人權團體只要是殺人犯就是直接下令全部殺光
作者: MB205    時間: 2012-12-10 02:45 PM

國際狗專家憑啥干預台灣作法.
看看中國有在鳥他們嗎 ?

作者: bric00094    時間: 2012-12-10 02:51 PM

fr340655 發表於 2012-12-10 11:10 AM
靠! 管他什麼國際免死金牌,
反正我們又不是聯合國的一份子,
趕快把那些該死的死刑犯槍斃啦~ ...

的確
因為中共打壓聯合國我們無法加入
我們根本不是聯合國的成員

那我們就更沒有理會那些偽君子的必要了
作者: yixiang1234    時間: 2012-12-10 02:57 PM

先把現實的社會問題解決
再來討論是否要廢死的祟高理想
作者: moki1111    時間: 2012-12-10 03:14 PM

廢死是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廢死聯盟可否關心一下受害者的人權??
拋開這二者的權利不說,花我們納稅的錢去養個要關他一輩子的王八蛋...我寧願把這些錢花在補助受害者的身上!!
作者: cholinshan    時間: 2012-12-10 03:15 PM

中國古人傳統
過了年就可再拖一年
正所謂
明年復明年
明年何其多
死囚待明年
此生不槍決
等一下
中華民國的死囚槍決
關這些死洋鬼子屁事?
是不是要讓這62條人渣
去尖沙這幫洋鬼子的家人?
撈過界管太多

作者: calvinj    時間: 2012-12-10 03:19 PM

人權???
加害者在侵犯被害人生命的同時
也失去了自己所謂的人權了!
作者: qa0586    時間: 2012-12-10 03:20 PM

"廢死"就等於法律不保護民眾,而是保護犯罪者?!
自己作孽自己負責當然是對的啦,法律是保障人民,不是在養犯人的.
作者: an0952    時間: 2012-12-10 03:31 PM

廢死大多是沒有受過痛苦的人才有的想法
等到廢死聯盟裡面有一半的人是受害家屬再來說吧
作者: sanders88    時間: 2012-12-10 04:28 PM

只要有一個人認為殺人可以吃免費牢飯,
可以不用償命而殺人的一天...
死刑就不該被廢...
取而代之的是更嚴謹的審判
作者: jonathan8572    時間: 2012-12-10 04:52 PM

各有各的想法吧
不過一拖再拖也不是辦法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5:15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2-12-10 10:23 AM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這個問題從春秋戰國時代就有人討論了...

嗯,你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所以大家應該以直報怨。
這真的很值得深思。
當然,我認為廢死不是在以德報怨,因為犯了罪還是應該被判刑,只是我認為死刑不合理。
不過每人的價值觀不同,以德報怨,以直報怨甚至以怨報怨也好,都是價值觀問題,沒有對錯問題。只不過我認為若果想社會祥和一點的話,學會選擇原諒會是比較好的做法。不過我絕對沒有不撰擇原諒別人就是錯的想法,畢竟要不要原諒人,也是個人自由。

至於人權問題,犯罪的人,人權也沒有無限上綱,只是我覺得,任何人也沒有奪去別人生命的權利。
當然在今天的社會,馬上廢死是不可能的,你說的被害者、守法者的生命權是應該被得到尊重。我提倡的,是台灣要大力推行司法改革,另外在教育、社會保障等各方面都要大大改善,畢竟死刑可以保障的只是很少,例如每天都有人因為酒駕而死,那酒駕是不是也應該判死刑呢?要改善這情況,應該從執法、司法、教育等各方面入手才是正途!

最後我舉的以人廢言的例子,我意思是說,任何人的言論,觀點或主張之真確性,不會因為一個人的行為以扭曲。例如我們不會因為社會出現一個淫憎,就否認了整個佛教的所有觀點。也不會因為一個數學家,偷了別人的錢包,所以他發現的數學定理就變成錯的。
作者: perpel    時間: 2012-12-10 05:42 PM

馬英九最喜歡依法行政
可是對死刑的議題似乎都沒發言過
真的表裡不一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2-12-10 07:19 PM

我們不能奪去犯人的生命,難道他們就有權奪去別人的生命嗎?就是因為你們這些廢死的人存在,才造成社會上層出不窮的治安問題,那以後台灣最好能組織一個正義連盟,政府無法做的,就由這組織來就地正法,反正不是由政府出面.
壞人可以殺好人,為何好人不能殺壞人,殺了壞人也不會被判死刑,所以大家就以怨報怨,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08:01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5:15 PM
嗯,你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所以大家應該以直報怨。
這真的很值得深思。
當然,我認為廢死不是在以德 ...

你是不是很少看論壇上有關酒駕致死新聞的評論?

其實多數網友都認為酒駕致死判太輕了,應依殺人或蓄意殺人的謀殺罪論處

也就是直接判死刑

我也覺得大家都知道酒駕可能會導致死人...
那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若是我修法,我確實會覺得酒駕殺人者該判死刑

但那堆立委諸公搞了這麼久,只修個毛啊...所以民眾多數不爽...
多數民眾也懷疑立委庇護特定人士,根本不想修法(畢竟都死這麼多人了,還沒作為)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08:02 PM

你覺得死刑不合理,那你該提出舉體可為的作法...

而不是提個原諒或呼籲社會、教育就可以使社會和善,使犯罪人不犯罪...
若光口號叫一叫就能改變世界,那律法早就能整本丟掉了
作者: machine001    時間: 2012-12-10 0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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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liefs.chen    時間: 2012-12-10 08:32 PM

本帖最後由 beliefs.chen 於 2012-12-10 08:49 PM 編輯

何謂人權
這應該先問問 那些兇手
在他們加害被害者時,有想到 被害者人權 嘛??

倘若沒有,真不知
為何他們有何資格 說  人權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8:50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2-12-10 08:02 PM
你覺得死刑不合理,那你該提出舉體可為的作法...

而不是提個原諒或呼籲社會、教育就可以使社會和善,使犯 ...

如果酒駕是要判死刑的話,這是不是已經脫離了理性的討論了?
同一個邏輯之下,大家也知道亂過馬路也可能會壤成車禍傷亡,所以亂過馬路要判死嗎?

我明白,現今的社會氛圍,要廢死根本不可能。我也認為廢死要循序漸進。
首先司法要改革,司法要反映公平正義,也要得到國民信任,第一步我認為應該加入陪審團制度,而不是現在的參審制,使恐龍法官的恐龍判決能減少。之後有很多不合理的法例要修改,還有在囚教育,和假釋制度都要重新檢討。
作者: cii7788    時間: 2012-12-10 08:5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01 PM

cii7788 發表於 2012-12-10 08:52 PM
我強烈支持繼續執行死刑,因為如此可以警惕犯罪者,並且導正社會道德及人生價值觀.

同時,死刑也是保障守法者 ...

同意死刑是可以警惕犯罪者的一種有力工具,
也某程度上保障了守法者。但真的除了死刑,沒有其他的代替方案嗎?

另外你說死刑能導正社會道德及人生價值觀我不甚認同。單靠阻嚇來防止犯罪,是不會使人改邪歸正,只會使人壓抑犯罪念頭!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09:03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8:50 PM
如果酒駕是要判死刑的話,這是不是已經脫離了理性的討論了?
同一個邏輯之下,大家也知道亂過馬路也可能會 ...

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
如果閣下願意...請先唸十餘遍”致死”,我們再討論這個話題好嗎??

法律有所謂的比例原則...我也沒有說酒駕要判死刑,我說的是酒駕致死者該判死刑
如果今天酒駕不會致人於死,也不會使受害者家庭破碎...那今天就不會有人會管酒駕到底該怎樣...

如果您還不懂...請再唸十餘遍”致死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03 PM

machine001 發表於 2012-12-10 08:31 PM
如果有人想吃免錢牢飯要不想被判死刑
您願意發揮大愛精神
給他捅一刀嗎?

如果國民都有完善的社會保障,會有人因為想吃免錢牢飯而殺人嗎?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09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2-12-10 09:03 PM
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致死....
如果閣下願意...請先唸十餘遍”致死”,我們再討論這個話 ...

因此亂過馬路致他人死亡,要判死刑。
紅燈右轉造成他人死亡,要判死刑。
紅線違規停導致他人死亡,要判死刑。

是這樣的邏輯嗎?
作者: v155555    時間: 2012-12-10 09:10 PM

個人是支持廢死的,畢竟大家生而為人,都沒有遞奪人家生命的權利,縱使別人犯法,也不代表他的生命應該被奪去。但就台灣現實的社會氣氛,我認為應該採循序漸進的做法,首先當然是司法改革。然後假釋也應該經過一套嚴謹的程序,假釋官也應該經常主動了解假釋犯的動向。還有在囚犯人的教育也要做好!等這些都實現又得到大眾的認可時,就是廢死的時候!
作者: machine001    時間: 2012-12-10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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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96531756    時間: 2012-12-10 09:15 PM

國際社會團體組織都對台不友甚排擠我們
但不論是廢死還是碳排放量  都要我們尊守他們的標準
對我國內政頤指氣使
歐美就比較高等是嗎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26 PM

machine001 發表於 2012-12-10 09:13 PM
完善的社會保障
就現實面根本就不可能

就是現實人性不是這麼美好,才需要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

看看香港,他們沒有死刑,但他們會有很多人為了免錢牢飯去殺人嗎?
他們的殺人案有比台灣多嗎?
當然香港還是會有殺人案,但香港從來沒有聲音出來說要建立死刑,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對香港的法治有信心。
所以今天台灣需要的不是死刑,是司法改革。
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2-12-10 09:27 PM

一想到我辛苦賺的錢要拿來養這些人渣,我就不想繳稅了
作者: cii7788    時間: 2012-12-10 0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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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hine001    時間: 2012-12-10 09:3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36 PM

tung8220 發表於 2012-12-10 09:27 PM
一想到我辛苦賺的錢要拿來養這些人渣,我就不想繳稅了

你繳的稅還包含了立委、總統、高官的薪水;
也包含了很多坑坑洞洞的馬路;
也包含了一直燒錢的核四;
也包含了一大堆蚊子館;
還有恐龍法官,會吃案的警察也是你養的!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40 PM

cii7788 發表於 2012-12-10 09:27 PM
你所謂的反對死刑是基於人民對法的遵行性,但一般犯罪者,尤其是累犯,基本上是不屑律法的,甚至是無法無天的 ...

對付這種人,死刑很有阻嚇作用嗎?
還是從最初開始,就做預防的工作有用呢?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09:47 PM

machine001 發表於 2012-12-10 09:33 PM
其實簡單說回來
人權是要給尊重人的人使用的
不懂尊重人的人

人權是生而有之的權力。

至於我是否願意給捅一刀,跟廢死與否有關係嗎?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10:02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9:09 PM
因此亂過馬路致他人死亡,要判死刑。
紅燈右轉造成他人死亡,要判死刑。
紅線違規停導致他人死亡,要判死 ...

刑罰的目的通常被認為應報、嚇阻及教育

我認為...如果今天他知法犯法,只為了律法判刑不會那麼重而故意犯重罪,那就該死...
因為這樣的法是達不到穩定社會、嚇阻犯法及教育守法的目的

更何況比例原則...法官會依法律及情理而量刑...而所有的刑則都有最重本刑與最輕本刑
所以我們常見到的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這類條文...所以現實上不是你我決定怎麼判就怎麼判

不過生命刑、自由刑都是為了個穩定社會,嚇阻犯法及教育守法目的
而不是讓社會不穩定...人們罔顧法律、不想守法...
如果這樣子能使大家都守法...你的提議我覺得或許也是不錯的方法
如果大前提下大家都守法...那致不致死也就不關你的事了


因為法律設置的目的其中之一是嚇阻犯罪
而不是判了不執行,讓犯罪者覺得法律是搞假的有隙可乘,
像現今廢死聯盟出來說話,干預司法
保護犯罪者人權,罔顧被害者與守法者人權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被害者與守法者人權難道就不重要?


所以...你們應該是要把問題回歸到司改或教改...而不是廢不廢死刑
因為如果大家都守法不犯罪,誰還會管有沒有死刑...到時死刑有跟沒有明文規定根本沒差
如果社會沒有人犯罪,那廢死聯盟要廢不廢也沒人會管啦...
作者: dennytw04    時間: 2012-12-10 10:08 PM

依台灣的民意取向
應該不會有人當法務部長了
別忘了台灣曾因死刑走了一個法務部長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10:11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2-12-10 10:02 PM
刑罰的目的通常被認為應報、嚇阻及教育

我認為...如果今天他知法犯法,只為了律法判刑不會那麼重而故意 ...

大致同意你所說的。
所以我一開始就主張,廢死應該循序漸進。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2-12-10 10:24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2:59 AM
所以我們應該做的是司法改革,把一些不公平的法律給刪掉或修改;加入陪審團制度、杜絕恐龍法官....
其實我 ...

並不是沒有考慮過陪審團制度。
但是!陪審團制度所帶來的國家資源消耗大以及審判時間長都是難點。

廢死則是最讓人不能同意的地方。
可以跟你說,最不能廢死的理由是要杜絕惡性殺害他人、危害社稷安寧的人。
最怕是這種人可以辯說自己是精神病患者(並不是沒有發生過)而殺害他人。
這不是為了"仇恨",而是為了大家自身的安全,
也是為了不要浪費公帑在一些個不會悔過向善的人身上。
說難聽一點,這也是為了大家的自私而希望死刑繼續,甚至加重刑罰甚至死刑判定。

以前也聽過幾個殺人犯的犯案動機: "因為無聊"。
那請問還要繼續為這種人辯護嗎? 要我我可能會直接叫大家把他給抓出去凌遲處死。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2-12-10 10:30 PM

jacky0603g 發表於 2012-12-10 09:48 AM
寛恕?國外真的有這麼大量?那所有宗教就不該有「罰惡」的地獄一說…
真要寛恕…受害者親友的恐懼不平的寛 ...

我覺得說的真好聽。講沒"權力"去剝奪他人自由或者生命。
權力本來就是人民賦予政府的。
既然當前死刑是正當的,
同時也是人民也所賦予的權力,當前全球多數國家都有的刑罰,
哪有為了"少數"而要廢死的理由?

廢死聯盟到底多大?不就那幾個小咖為了一些個該死的混帳東西所搞出來的聯盟而已。
要寬恕?也得等這些個死刑犯受刑了之後再寬恕他們吧。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10:36 PM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12-12-10 10:24 PM
並不是沒有考慮過陪審團制度。
但是!陪審團制度所帶來的國家資源消耗大以及審判時間長都是難點。

其實重點也不是陪審團制度,而是司法需要改革!
還有台灣的法治精神很薄弱也是一大問題。

你的主張我了解,但眼觀香港,他們也是沒有死刑的,但大家不會覺得自身的安全沒有得到保障。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2-12-10 10:50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10:36 PM
其實重點也不是陪審團制度,而是司法需要改革!
還有台灣的法治精神很薄弱也是一大問題。

香港的環境跟台灣的環境還是大不相同。
請別只是看香港沒有死刑就認為自身的安全有沒有受到保障。
個人認為,死刑現在還需要有最主要也是杜絕更惡性的案件發生。
另外,為甚麼台灣的法律並不是很多人去遵守,頻頻出狀況?還說是"天龍法律"?
理由太多太多講不完,總覺得會跟死刑廢除與否的提離題離很大。
如果繼續談論跟司法改革相關的話,請另開主題繼續討論。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0 10:56 PM

司改是什麼?
廢死又是什麼?
傻傻搞不清楚...難怪廢死聯盟會被戳...

司改何嘗不是目標?
廢死何嘗又不是手段?
廢死聯盟想達到的目的又是什麼?

是引人注目?是保障加害人生命權,漠視被害人及守法者生命權?
是為了個「大同世界」目標而努力?
還是為了特定目的,而單獨起來?

宗教的目的是為了與人為善、團結互助
但若為了特定目的而排他就會被人所厭惡

你仔細想想...廢死聯盟真正要的目的是什麼?
真的是為人權嗎?
那司改會沒為人權嗎?
為什麼今天廢死聯盟跟司改會同為人權,但給民眾的觀感卻不一樣?

不堅持廢死兩個字就真的沒辦法為人權?沒辦法做事了?就真的斷手斷腳綁手綁腳了?
人權團體就屬廢死聯盟會被如同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是不是該想想為什麼會這樣呢?

作者: ntust    時間: 2012-12-10 11:08 PM

認清事實吧,台灣是個沒文化的國家,廢除死刑只會讓這地方天下大亂
只有"真正的已開發國家"才有資格討論廢死這個議題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11:24 PM

Music_711 發表於 2012-12-10 10:56 PM
司改是什麼?
廢死又是什麼?
傻傻搞不清楚...難怪廢死聯盟會被戳...

我不知你此番說話是針對我還是廢死聯盟。

不過我想澄清,首先我和廢死聯盟沒有什麼關係;
另外我不太清楚廢死聯盟有做過什麼不對的事情;
最後就算廢死聯盟做法真的有什麼不對,也不應該以人廢言。
作者: gianttcraero    時間: 2012-12-10 11:29 PM

支持廢死的朋友
如果今天罪犯是對你的父母/老公老婆/小孩/兄弟姐妹犯罪呢?
酒駕、過失致死、性侵都已經快氣了
何況是預謀的殺人呢?

如果自己的父母/老公老婆/小孩/兄弟姐妹是真正的受害者
還支持廢死的話,再來叫記者高調談廢死吧...
否則廢死的人說要寬恕,我想沒那個立場。
作者: 青龍虎丸    時間: 2012-12-10 11:34 PM

steven_lu 發表於 2012-12-10 12:46 AM
"廢死"在台灣來說真的很不容易被大眾所接受,幾千年來"殺人償命"和"各人造業各人擔",和國外"從小教育恕寬他 ...

寬恕他人的證據在哪?

法律的存在就是要你個人造業個人擔
何況洋鬼子最愛的是挖犯人器官去賣
作者: qlwhbks    時間: 2012-12-10 11:36 PM

gianttcraero 發表於 2012-12-10 11:29 PM
支持廢死的朋友
如果今天罪犯是對你的父母/老公老婆/小孩/兄弟姐妹犯罪呢?
酒駕、過失致死、性侵都已經快 ...

要不要寬恕別人,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大家都應該尊重。

不過我想,就算犯人被執行了死刑,受害者家屬不代表已經寬恕了;
反之,就算沒有死刑,受害者家屬也可以選擇不寬恕。

要不要寬恕一個犯人,跟要不要判死刑,是應該分開討論的。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2-12-10 11:56 PM

其實所謂的死刑,對我們來說是為了殺一命賠一命,或者是為了撫平受害人家屬的傷痛嗎,又或者嚇阻犯罪行為,其實許多研究顯示死刑根本無助於降低犯罪率,而且修復式正義下,也不乏有被害者家屬原諒對方,例如"回家"這部紀錄片,個人認為對於多數人來說,死刑的存在就跟焚化爐一樣,死刑犯是垃圾,透過焚化爐,垃圾就消失了,說穿了,只是不想看到他們而已,所以才會透過死刑讓他們消失在這世上

我並不是要支持廢死或支持死刑,不過說真的,在江國慶案後,對於死刑的態度應該要更嚴謹,特別是現在仍有一些死刑案件還是存在著不少瑕疵,例如鄭性澤案,真的是他開槍的嗎,不過證據確鑿且沒悔意的人,就想饒他一命也難
作者: gianttcraero    時間: 2012-12-10 11:59 PM

那請問廢死那些人有沒有尊重被害者家屬不想輕易寬恕這回事?

殺人者為何不償命?廢死說廢死就廢死,那被害者的正義何以申張?
還是關個幾年又放出來繼續性侵殺人?酒駕撞死人?強盜殺人?
作者: necpro    時間: 2012-12-11 12:38 AM

廢死?

還是老話一句   
等被害人是你自己時  就能體會
作者: chun524    時間: 2012-12-11 01:08 AM

個人認為50年內台灣人素質還是不會提昇
甚至還可能下降,在"被"統一後更不會提升
加之台灣法律一向是為有權有勢有錢之人服務
更不能廢死了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2-12-11 09:12 A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11:36 PM
要不要寬恕別人,每個人有自己的看法,大家都應該尊重。

不過我想,就算犯人被執行了死刑,受害者家屬不 ...

受害者家屬的寬恕為何不能跟是否廢死一起討論?

事實上很多受害者家屬是被廢死聯盟以一些手段強推讓家屬原諒

所以又延伸出日後其他社會問題

所以說受害者家屬的觀感、民眾守法者的觀感...才是廢死與否的重要重點

確實你認為畢竟大家生而為人,都沒有遞奪人家生命的權利,縱使別人犯法,也不代表他的生命應該被奪去

但相對就會延伸出...那受害者、守法者也同樣生而為人,那代表我們的生命就應該被奪去或不受保護尊重??

這樣來來回回...永遠無法認同對方...

何不放下心不執著於"廢死"...而往第三條路走...

生命權的被剝奪,往往在於其根本就不重視他人生存的權利...

死刑畢竟只針對於犯死罪的人,不犯死罪的人自然不會被判死刑

所以你只要有辦法讓人不要犯死刑,那死刑的廢除自然就不重要
作者: 克蘭提斯    時間: 2012-12-11 02:47 PM

[attach]85168291[/attach]

給樓主這張圖,望你能明白"箇中奧妙"。
死刑不是潮流,廢死同樣也不是潮流。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2-12-11 05:51 PM

qlwhbks 發表於 2012-12-10 04:26 AM
我也十分認同,所以廢死只可以循序漸進,一步一步來!
希望台灣社會能早日理解到"以仇報仇,以眼還眼"不是 ...

死刑其實還有所謂的嚇阻作用存在
可以警告人們
讓人不會想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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