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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小六女孩學妹家玩躲貓貓 驚!偷現金10萬花光光][蘋果日報][2021-11-09]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11-9 11:59 PM     標題: [小六女孩學妹家玩躲貓貓 驚!偷現金10萬花光光][蘋果日報][2021-11-09]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11-10 12:13 AM 編輯

台中發生小學生集體行竊案。一名五年級女童邀約同校數名六年級的女同學到家裡玩「躲貓貓」,學姊卻被控暗中偷走抽屜裡的現金,合計多達10萬元;校方介入了解,赫然發現竟是一起連續偷竊,學姊們利用找同學念書、遊戲(例如玩躲貓貓)等機會進入室內,趁機行竊,時間長達半年以上,且情節嚴重,朝集體或集團竊盜調查中。

校方上月發給家長一封名為「學生偏差行為案例警報」的通知,信件一開頭強調「本校近日發生學生非常嚴重偏差行為...」,提到個案學生利用課後時間到其他同學家,竊取小至悠遊卡、票券、現金...,金額高達數萬元;偷來的財物則贈與其他同學、購物、夾娃娃、逛夜市。


校方擔心有學生遭引誘參與竊盜,或在不知情之下成為竊案幫兇,「調查方向朝集體或集團竊盜持續追蹤」,請家長注意孩子放學後的行蹤。


王先生向《蘋果新聞網》爆料,女兒就讀國小五年級,今年五月起,經常帶數名同校六年級的女生到家裡玩「躲貓貓」。


他發現放在三樓房間抽屜內的現金異常消失,每次金額高達上萬元,原本以為「會不會是自己花掉了?」但後來連悠遊卡、游泳券等物品也不見,遂於10月8日小朋友來玩的時候,在房間內裝設監視器查明真相。


王先生說,當天在抽屜內放了5張1000、5張500、10張100共8500元,從監視器上發現其中一名女童打開抽屜拿錢,然後若無其事離開。


他事後趕緊到房間抽屜清點,發現少了2張1000、4張500,接著找女童詢問:「妳有沒有在我們家做不應該做的事?」


女童很快就承認並認錯:「對不起,我錯了,我不應該在你家偷錢!」還說,以前因為在家中偷錢被父親發現,被打得半死,如果這次爸爸知道,可能再被打得半死且被趕出家門!」


他詢問女童拿了幾次錢?用到哪些地方?女童本來說一次、後來說兩、三次,且錢分給同學用來養倉鼠、去夜市打彈珠、射氣球及夾娃娃等,但他質疑,「好幾萬唉」,更擔心用在不法用途。


王先生在確定竊案後恍然大悟,女兒曾跟他說,「那些姊姊」來家裡玩躲貓貓,都不讓她當「鬼」,縱使偶而讓她當鬼,也不讓她在三樓有放錢的房間、要她在去廁所內或其他地方遮蔽雙眼,等待其他人躲好才出來,且計時讓人躲的時間也別其他人當「鬼」還要久,甚至長達50秒,猜測目的應是利於下手。


王先生說,他習慣在家裡放些現金,有時甚至會擺數萬元,但他沒有仔細去清點「少了多少錢」,不過估計至少有10萬元。


王先生表示,經過思考他決定給這些孩子機會,暫不報警,先向學校反映,赫然得知該名被他「人贓俱獲」的女童去年即有偷竊其他同學財物的記錄,校方明明曉得,卻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防範措施,讓他時隔一年成為受害者。


他指出,曾向校長反映,校長居然說,事件是在校外發生的,與學校無關,他覺得不可思議,另向校長建議,應將此一事件告知所有家長,透過聯絡簿告知校內出現連續竊盜案件,請家長們注意,校長竟說基於保護學生立場無法同意,對此他無法接受,已決定本學期結束後為孩子轉學,並向警方報案。


校長接受《蘋果》採訪表示,當時是告訴王姓家長,事件雖在校外發生,學校也會善盡輔導之責,包括王姓家長的孩子在內都有進行輔導。


初步了解,學生說法與家長所說的不同,但基於保護學生的立場無法透露細節,而學校沒有調查權,只能做諮商晤談,家長如果想要了解真相,可能不是學校的權責。至於家長有意轉學、提告,校長說:「尊重當事人!」


台中市教育局主秘王淑懿說,教育局接獲通報就要求校方一定啟動輔導機制,至於學生在外偷了多少錢、還或不還、後續如何處理,則非學校能力所及。


由於家長指控校方拒絕透過聯絡簿告知校內出現連續竊盜案件,王淑懿說,站在教育及保護孩子的立場,確實不宜透露相關學生的姓名及細節,但學校有針對此案發通知給所有家長,注意孩子放學後的行為。


人本教育基金會中部主任曾芳苑說,家長主要是不滿意第一時間告知學校,學校未積極處理,還告知是發生在校外,直到家長親自到學校,校方才啟動調查,後來得知該學生過去就有竊盜的紀錄,學校卻未處理,更讓家長累積不滿情緒;建議學校一開始就應透過輔導了解孩子偷竊的動機,讓孩子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陪伴孩子面對錯誤才能解決問題!」


律師林瓊嘉表示,若被害家長堅持提告,行為人如果未滿12歲,警方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知家長、監護人及兒童所屬學校,並聯繫社政機構介入處置。如果行為人已滿12歲未滿18歲,則移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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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女童藉機玩躲貓貓遊戲時,進入房內後打開收納櫃抽屜(紅圈處)偷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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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所國小的六年級學童,近半年來在同學家連續偷錢,校方發信通知其他家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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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長決定追究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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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指控,放在三樓房間內抽屜的現金經常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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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長指出,每次損失金額高達上萬元,包括悠遊卡及游泳券以及友人寄放的物品也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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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處理方式引起受害家長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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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家長裝了監視器才發現,家裡的現金是被女兒同校學姊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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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東區某一所國小小六女童有偷錢習慣,該童經女兒受邀到家裡來玩,竟然連續偷了好幾萬元,最後被發現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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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小孩子而已....能偷10萬元已經算是「人小賊膽大」了...10萬元還能花這麼快呀?到底是怎麼花的啊!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1-11-10 01:10 AM

這位家長真的是虧大了...

損失不小...!!!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11-10 10:25 AM

這個也真的是利害了,小小年紀就這麼懂事ZZZ
作者: jibsam    時間: 2021-11-10 11:22 AM

學校應該有防範犯罪宣導的責任,不能以校外發生案件為由消極應對。
消極作為往往是坐大犯罪的幫兇,漠視它,有一例就會有第二例。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1-11-10 11:28 AM

我個人的意見現在的學生物質誘惑太多,品德修養不夠就容易犯法呀!
作者: alix9588    時間: 2021-11-10 11:44 AM

其實這也怪家長,家裡的錢才不能隨意讓小孩知道,甚至應該把錢鎖起來之類的
作者: rc10093    時間: 2021-11-10 11:46 AM

抓去感化一下 小孩這麼大了一定知道偷東西不對 但又忍不住表示觀念已經偏差
作者: jibsam    時間: 2021-11-10 12:01 PM

jibsam 發表於 2021-11-10 11:22 AM
學校應該有防範犯罪宣導的責任,不能以校外發生案件為由消極應對。
消極作為往往是坐大犯罪的幫兇,漠視它 ...

苦主的這一案是新案,當然交給檢調囉!!文章中有說前一年已經有案例發生,校方就應該在校內做宣導防範,讓家長也有警覺才對。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1-11-10 12:07 PM

偷竊行為是在校外發生的,那學校需要負責嗎? 教育只發生在校園的環境嗎? 家長呢?知不知道?有沒有處理?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1-11-10 03:24 PM

應該沒人想的到小學的女兒邀請幾個同樣是小學的朋友來家玩
會被偷走十萬吧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21-11-10 04:47 PM

臺灣教育真的很有成就!
比較起來,那些爬牆鑽窗偷吃太陽餅的青年才俊,就真的是太遜了!幾盒太陽餅值不了幾個錢。
還是這批小學生厲害,還懂的利用當鬼的性質,有利辦案!
臺灣有希望了,將來鐵定比太陽花,詐騙集團,更有出息!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21-11-10 07:36 PM

本帖最後由 hobos666 於 2021-11-10 07:37 PM 編輯

長大後可以加入民進黨! 有樣學樣!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21-11-10 08:26 PM

小六就已經集團行竊了
仗著未成年是吧?
作者: s45784    時間: 2021-11-10 09:46 PM

現在的國小,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
以前的學校很多職員都是以教育為己任
現在就是一個營利事業

當然太多的怪物家長也有關
學校通報警方,發公告讓家長小心,會不會有偷錢小孩的家長跑出來抗議,指控學校造成孩子心靈創傷
作者: yuweichern    時間: 2021-11-10 11:12 PM

孩子真是從小就身懷特異功能,
可惜思路不夠周全,一次少偷點就沒那麼容易被發現,
應該就能夠繼續偷下去了,
孩子,再接再厲~~
作者: c810331    時間: 2021-11-11 12:08 PM

確實感覺更像是集團犯罪
畢竟數完金額的錢要花掉,那個年齡層的一定會被詢問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21-11-12 02:30 AM

提早發現提早改正阿,不然等成年...我想應該不用等成年,想邪惡一點,可能再大一點覺得錢不夠花就跑去援交了,甚至可能利用未成年去搞仙人跳,畢竟未成年可是很吸引人的,當然這是比較負面的想法啦,敢做的人還是少數,我想也沒有哪個父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變成這樣的少數吧
作者: REXVIN    時間: 2021-11-12 10:44 PM

也太誇張了吧
這到底要花到哪裡去
只能說還是要多加小心
作者: 小缺缺    時間: 2021-11-13 01:12 AM

小孩子以後要多加注意 房間還是不要給同學單獨在裡面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21-11-13 10:38 AM

真是人才  國家以後可以考慮吸收當特務
作者: SamuelKu    時間: 2021-11-13 11:51 AM

小學生花十萬真的很爽啊,爽
作者: poloxok    時間: 2021-11-13 12:16 PM

女性都是很賤的以前媒體都有報導過
小女孩更是阿
希望那女孩繼續偷下去
成為偷界之光
為偷界發光發熱

作者: b0923662332    時間: 2021-11-13 12:17 PM

至少他當下有承認,可以再繼續教育一下
作者: xp5717    時間: 2021-11-13 01:03 PM

本帖最後由 xp5717 於 2021-11-13 01:05 PM 編輯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連乳臭未乾小屁孩偷錢偷這麼多!
還全花光光!
改天在路上看某人不爽就拿刀砍死並搶錢也不奇怪了!
作者: CBF600S    時間: 2021-11-14 06:50 AM

不能因為年紀小就放過,貪心的惡魔會越養越大
作者: 蚵仔煎再加蛋    時間: 2021-11-14 10:38 PM

東西被認識的人偷走的心情 , 我絕對了解

我小學時也有帶鄰居朋友來家裡玩

事後好幾本老夫子漫畫被偷走的經歷

回家告知家長後, 以不破壞鄰居間的和氣而隱忍下來

當年王澤的老夫子套裝漫畫一套幾百元, 可比小北夜市書攤裡一本10元的小叮噹貴多了

我還記得都是在博愛路(現在的北門路)的金寶書局買的(隔壁就是南一書局)

唉...

三十幾年前的往事了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11-15 08:08 PM

現在的小學生已經會偷錢了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21-11-15 08:11 PM

這樣的組織真的是有頭腦的整合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21-11-15 08:55 PM

這已經偏差的很嚴重了,如果不好好教育,以後就會出更大的事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2-4-26 08:19 AM

太誇張了吧
這麼小就已經會利用機會偷錢
而且錢來的這麼快 花得也快
這應該整個偏差了吧
唉 ... 現在教育到底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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