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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林全點頭! 大埔案被拆除張藥房「原地重建」][聯合新聞網][2016-08-23] [打印本頁]

作者: max_sam    時間: 2016-8-23 03:37 PM     標題: [林全點頭! 大埔案被拆除張藥房「原地重建」][聯合新聞網][2016-08-23]

本帖最後由 max_sam 於 2016-8-23 03:38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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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在大埔案中被拆除的張藥房,主人張森文在兩個月後溺水身亡,行政院長林全昨與多個社會團體座談,聽到張的遺孀彭秀春哽咽地說出「把張藥房蓋回來」的訴求,隨即點頭答應「原地重建」。圖為未拆除前矗立街角的張藥房。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與相關團體座談時,面對已拆除三年的大埔開發案張家藥房老闆遺孀彭秀春,承諾張藥房原則上「原地重建」。

大埔徵地案當年由苗栗縣長劉政鴻強制拆除原住戶後,抗爭持續不斷,張藥房的老闆張森文甚至在房屋被拆兩個月後,溺水身亡。


行政院長林全昨出席第三場「社會各領域團體座談對話」,面對受邀前來的張森文遺孀彭秀春的懇求,直接作出承諾說,他已經跟同仁討論過,「政府是延續的,看法令有沒有障礙,沒有障礙的話就原地重建」。未來重建進度若有困難,他也會和張藥房隨時保持聯繫。


不過,由於此一區段徵收案中,曾有二十位被拆遷戶提出行政訴訟,經台中高等法院今年四月更二審判決 ,仍駁回三拆遷戶返還土地、回復原狀的上訴,能否如林全裁示原地重建,仍有爭議。但列席對談的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說,內政部將就大埔案成立專案小組,將法令過程弄清楚,並與苗栗縣政府合作,讓原地重建盡快落實。


彭秀春在座談會哽咽地說,藥房拆除後,過去三年以做手工維持生計,她希望「把張藥房蓋回來」;說完還把她前天晚上連夜趕工做蛋黃酥送給林全,祝院長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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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總結時表示,剛才有人問說,如果不提大埔案的事情,會不會主動處理,他的回答是「不會」,因為要忙的事情很多,就忘記了,現在有人來了就處理,土地徵收的問題,應該以最小為原則,可以不徵收的話就不徵收,因為這是私人的財產,必須要保障。


林全說,徵收和遷移大多是地方政府來執行,中央是訂定原則和綱領,因為我們是中央與地方分權,中央不可能全部解決地方的問題,但現在中央與地方權責沒有分的很清楚,很多事民眾還是希望由中央來處理,行政院願意在一定範圍內促成。


政大教授徐世榮指出,法律上可行,只要地方政府願意修改地目就可以,他說,都市計畫是可變更的,主要決定權在苗栗縣政府,因為現在張藥房的土地已經被變更為交通用地,如果要原地重建,只要改為原來的地目,可能是居住或者是商業用地就可以。苗栗縣府則表示尊重行政院的說法,但強調張藥房要蓋回去,須要有法律依循,此外,都市計畫變更道路為住宅區,必須經過都委會審查通過才能解套,難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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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遲來的正義還是一場鬧劇~~~~

是否該檢討所以的做事規則,拆人家的房子的官員有任何處分嗎!?

是否又變成全民買單

當時的苗栗縣長是否有所謂的刑責該負起以及重建的費用

不是到後來都是全民買單





作者: seed25566    時間: 2016-8-23 03:40 PM

全民買單的事情還真不少阿
這樣的事情恐怕還會再發生阿

作者: z88188    時間: 2016-8-23 03:56 PM

看到這新聞.好像民進黨選前的承諾.目前要履行.可是有考慮到後面的影響嗎?好像民進黨上台是散財童子一般.錢到處亂撒.來滿足自己的想法.
作者: F89720932    時間: 2016-8-23 04:10 PM

重建這個是為了什麼??

不太理解耶,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8-23 06:08 PM

人民的錢真好用,不是自己的就不心疼
要賠也該是苗栗王拿錢出來陪,而不是全民買單
作者: ypsit42    時間: 2016-8-23 08:11 PM

走到底了再回頭似乎不容易,請往前走不要再回頭了。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8-23 08:33 PM

原地重建就沒事嗎
應該追究前任官員的疏失
作者: gbos12    時間: 2016-8-23 08:50 PM

F89720932 發表於 2016-8-23 04:10 PM
重建這個是為了什麼??

不太理解耶,

建回去
不是大事
就怕沒多久換其他地方要都更時又有其他人要哭了
最後就是沒地方可以蓋公共建設與都市更新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8-23 10:10 PM

希望不是又一件個案
要想清楚這樣做後
以後一樣的情形可別有不一樣的做法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6-8-23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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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wekuo    時間: 2016-8-23 11:05 PM

只會打太極,最高法院均已裁定,行政院長要改就干涉司法!

這種就如王家事件,靠民粹,只有一人獲利!大埔也是如此,但對嗎?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8-23 11:15 PM

本帖最後由 M1900574502 於 2016-8-23 11:16 PM 編輯

原地重建?  這就是民進黨的正義?
未來若台南市換黨執政,現在因鐵路地下化拆掉的民房也可以通通蓋回來?!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8-23 11:19 PM

苗栗縣長劉政鴻任內,許多公務員離奇死亡,天賜良機強拆民房後,屋主也離奇死亡,是該追究責任
人都已經死了,重建對家屬的意義應該不大,徹底消滅中國國民黨改革司法,才是最迫切的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6-8-23 11:38 PM

只能說這件事有點扯 畢竟私人財產 如政府說差沒經過同意 換做誰都會不爽吧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6-8-24 12:00 AM

如果這事成立....那快把那個瞎搞的縣長抓起來啊.......
作者: eejack0033    時間: 2016-8-24 06:29 AM

不知選前綠政府是否有私下允諾 "阿扁一定是無罪,一定是冤獄.一定會無罪開釋,冤獄國賠" ??
如果有 ... 阿扁神清氣爽的出來趴趴走(手也沒像數鈔票般的抖動) 的日子就指日可待 .... 因為,這些都是綠政府口中的轉型正義啊!!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6-8-24 08:42 AM

土皇帝還不是在外逍遙
政府無法找相關人員索賠?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6-8-24 09:02 AM

鍵盤治天下嗎,大埔本來就是政府的錯,不應從建嗎,這跟撒錢是兩碼子事,試問你家的房子,憑空消失家破人亡,你心會干嗎,不須為藍綠而來看這事。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6-8-24 09:28 AM

我贊成原地重建,並把劉政鴻移送法辦!!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8-24 09:39 AM

如果徵收是政策錯誤,要不要全民買單?
經濟部長要不要說明,工業區內有閑置農地為何徵收?
苗栗縣在上任縣長劉政鴻時期,就向縣議會報告了炒作土地方案,縣議會也默認首肯。既然縣議會及縣長都在炒作土地,那中央要不要有補助款給予?
劉政鴻,馬英九,蔡英文都標榜是客家人,每年也從客委會輸送不少血汗納稅錢給苗栗縣現在客家人是否仍無恥的以需輔導而向國庫索要?
客委會存癈是否要檢討?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6-8-24 09:55 AM

地方父母官如果遇到不正派的
真的是當地人民的痛苦
現在好多政府單位施政手法不良的新聞
前朝很多
今朝感覺也不會有多好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8-24 09:56 AM

如果因為是違法的大埔開發案
張藥房重建資金應該是由苗栗縣政府負擔而不是行政院拿預備金啊
英皇跟林全開始當散財童子了嗎
作者: uj0312    時間: 2016-8-24 09:56 AM

接下來應該要處理那些官員吧!重建費用應該要從這些官員的薪水扣吧!!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6-8-24 10:07 AM

前縣長差不多該滅絕了吧,可見當時政府就是鐵了心要學中共拆民宅的。
作者: sunrock0953    時間: 2016-8-24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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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立軒君    時間: 2016-8-24 02:55 PM

我覺得應該徹底清查以前的縣長到底做了什麼壞事,並給予處分才行
作者: rsfreg    時間: 2016-8-24 05:07 PM

原地重建的方向並沒有錯誤
只不過政策與承諾的問題,同步執行效率會高一點
挑軟柿子還是會有後患的 EX:跳票
作者: catch1012    時間: 2016-8-25 12:25 AM

這件事做秀成份很高
不過林全也說明的很清楚了
看法令有沒有障礙
重點在沒有障礙
作者: burton22    時間: 2016-8-25 12:50 AM

原地重建或是賠償應有的金額讓張藥房他們家自己選啦!
畢竟這件事有害到張藥房的主人死掉,
順便追究前縣長劉政鴻的法律責任,
該他的付錢的款項就從他們家扣押,全民幫他付錢沒道理!!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8-25 08:46 AM

這是當權者利用權勢去欺壓弱小百姓的具體象徵,
也是當初讓國民黨倒台的無數理由之一。
講白若沒有苗栗王淘空縣庫,買土地炒地皮~
讓人民反感最後用選票決定傲慢政黨的命運~
作者: sotkort    時間: 2016-8-25 11:25 AM

苗栗當時搞出很多事情阿
到現在負債比例還是過高,
差點付不出公職人員薪水,
還不是前縣長的豐功偉業。
徵收了一堆土地,
哪個開發案是成功的?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6-8-25 11:58 AM

木總統!這樣不夠啦!
還要國賠,懂嗎?
陪他媽個七千一百四十四億。OK?
反正花中華民國的錢不痛!
別花到台灣國的就可以了。
揪瞇喔!
作者: MNB933252    時間: 2016-8-26 10:47 AM

太好了..拜託快把那個混蛋縣長抓起來阿..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6-8-26 11:09 AM

不管怎樣都是全民買單吧...誰會去在乎是誰主導出這個事件的最大罪魁禍首?
作者: 減肥中勿餵食    時間: 2016-8-26 11:22 AM

很好啊~
寧可將錢花在重建張藥房
也不要花在18%老軍公教身上。
一個是被國民黨地方政府迫害的卑微小民,
一方是嘴臉貪婪醜惡,
寧可拖累字孫也要錢的既得利益者
作者: rockja    時間: 2016-8-26 0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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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帥氣寶    時間: 2016-8-26 02:14 PM

當初這個馬路 用媒體報導這一條路用超大型聯結車 跑這一條路 本來就是錯誤的
一般拖板車 也沒有大到那麼離普 是故意拆別人房子 哪個白癡司機 會開來這裡 轉彎的
這個本來就要還給人家的
作者: moothy    時間: 2016-8-26 02:53 PM

林行政院長
我必須先跟你道歉

本來,我以為你只是民粹
現在我發現你不是民粹,你是呆瓜   

前人已經用政治生命幫你把石頭搬走
沒想到你居然自己把它搬回來
對不起   我真的錯了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6-8-26 02:58 PM

重建的錢,花誰的?
為了某些族群的想法,全民買單
這,還會繼續下去
這種正義,真是崇高啊!!
作者: totalutility    時間: 2016-8-26 03:08 PM

這樣以後要推都市計畫不知道會不困難度又更增加@@a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8-26 06:56 PM

雖然他是這麼說
但從都市計畫變更道路為住宅區
要通過審查可是相當困難的
希望最終是能如他所說幫受害者將房子給重建好
作者: glayre13579    時間: 2016-8-26 08: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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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nvey    時間: 2016-8-26 10:44 PM

這樣做雖然是好事,但是失去的已經不能復原了
作者: speed5123    時間: 2016-8-26 11:00 PM

F89720932 發表於 2016-8-23 04:10 PM
重建這個是為了什麼??

不太理解耶,

就像"跟媽祖借了錢要還"的意思是一樣的
這個事件也助長了垮台阿
作者: 2089    時間: 2016-8-26 11:20 PM

陳水扁執政時 竹科用地不夠 陳水扁要劉政鴻 徵地來增加竹科腹地 陳水扁時代做的事
到馬英九執政 就變成民進黨帶人去抗爭 綠蠅的人真無恥
作者: candy2fish    時間: 2016-8-27 01:18 AM

司法改革 法官革新與監督
作者: hzu711204    時間: 2016-8-27 01:38 AM

我覺得怎麼之前做錯事的官員好像任期一到就能拍拍屁股走人留爛攤子給後面的人收!更何況還要全民買單啊!?
作者: 水城夜    時間: 2016-8-27 01:42 AM

感覺現在某台南市長也要做出一樣的事情來囉~拆拆拆一次拆一排超爽~
作者: buttoncfs    時間: 2016-8-27 02:09 AM

既然講求公平正義,所謂離奇死亡,沒證沒據的怎麼可以隨便扣帽子
都市計畫所劃定的路線與區域,本就可以協商更改
而正常的意義在於改善居住與交通品質
至於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應公平公正的去處理才是

已拆除,是否原地重建,是該由拆除方負責,而不該全民買單
作者: icuko90    時間: 2016-8-27 03:41 AM

反正這種事民眾根本無能為力
聽說台中清泉崗機場要擴建成國際機場
要把周圍的民宅遷移
不知道又有多少這種事要發生
作者: kzs500    時間: 2016-8-27 04:35 AM

這事情的政治色彩太濃厚了,是非難明。
作者: steve007007    時間: 2016-8-27 05:58 AM

本帖最後由 steve007007 於 2016-8-27 05:58 AM 編輯

只要是劉政鴻的暴政....才造成讓大家重視的問題
只是我比較關心的是...為什麼那些爛官員沒事...
作者: peityann    時間: 2016-8-27 06:33 AM

如果是依法行政~~~沒意見
但如果又是特例,不是一體適用,就該遣責。
作者: klps6516    時間: 2016-8-27 09:00 AM

政府亂搞, 之後由人民買單
難道都不用負政治責任嗎
作者: 黃金花    時間: 2016-8-27 09:05 AM

問題縣長有要被抓起來嗎??
我覺得問題真的來自縣長居多...但是他目前看似乎涼涼的喔
作者: zeus0915    時間: 2016-8-27 10:30 AM

其實說實在的是要讓苗栗政府來支付此筆帳款,苗栗政府可在向劉某追討...
作者: 周董VS文山    時間: 2016-8-27 10:35 AM

哇!被拆除了啊?雖然說為了建設有時候必須要選擇一些事情,但是主角看起來好可憐,希望別再有這類事發生了啊!

作者: 厚厚厚    時間: 2016-8-27 11:02 AM

很好,解下來就是治罪劉政鴻,還有很多時間慢慢的把這些共產黨在台灣的駐點慢慢的拔光,共產黨沒把人民的自尊和自我實現的能力還給人民之間,就不要跟我講兩岸
好在沒讓國民黨繼續做,選前之前幾乎快要配合中國管控言論和不利中國的書籍了,至少現在不會再被管控,只有國共能管人,別人都不能管國共,很好,慢慢的,接下來就是讓大陸的人板倒共產黨
作者: weg847913    時間: 2016-8-27 11:05 AM

一個本是違建的房子...被一個貪倒底的縣長不依行政程序直接拆屋

到後來演變至青年學子相繼出來抗爭...最終就地合法重建??

這為了選票民粹直接讓你重建,果真是轉型正義啊
作者: bababalalala    時間: 2016-8-27 01:37 PM

把胡搞轄搞的前縣長好好審問他的政績比較有幫助,用來警惕以後亂執政的執政者
作者: cloudliau    時間: 2016-8-27 03:51 PM

為什麼違法的事情沒有人受罰呢 倒底該誰負責任
作者: touoda    時間: 2016-8-27 04:34 PM

又要全民買單,台灣政府到底有多錢可以這樣一職揮霍下去。
作者: calzaghe    時間: 2016-8-27 05:56 PM

不反對重建...
只是,若是今日有重建的必要,
那麼當初強拆的建商,通過法案的人,是否有必要再偵察?
而重建的金額該從何而來? 這些都需要見光,
才不會對不起人民繳的納稅錢!!
作者: sagfm05615    時間: 2016-8-27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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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23kkk    時間: 2016-8-27 09:55 PM

台灣越來越亂了,好可怕政策錯誤的政府真的好無能,誰能改變這個現況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6-8-27 10:24 PM

唉 這種問題 政府處理原則變化很大
都是全民買單


作者: mit93568    時間: 2016-8-28 09:52 AM

法院都判了,
行政首長還要伸手去攪攉,
這難道就是古時候傳說中的青天大老爺,只要一喊冤就一定處理?
不對!
這根本就是土地公,有求必應,而且不是回應而以,還一定做到滿意。
以後法院可以關了,反正你判你的他搞他的,而且打你臉的還是中央政府。
作者: iamnot3939889    時間: 2016-8-28 03:08 PM

M1900574502 發表於 2016-8-23 11:15 PM
原地重建?  這就是民進黨的正義?
未來若台南市換黨執政,現在因鐵路地下化拆掉的民房也可以通通蓋回來?! ...

這是因為國民黨執政下的抗議事件,所以如此
至於民進黨時代下的抗議事件,是否也能如此
幾週前高喊「我們一家都投陳菊耶」的拆房事件,應該不難推知
作者: jim78821    時間: 2016-8-28 07:15 PM

seed25566 發表於 2016-8-23 03:40 PM
全民買單的事情還真不少阿
這樣的事情恐怕還會再發生阿

不管繳多少稅 為什麼我們繳的錢 要被政府用在這些個人事務上 ?
空服員 收費員 只要抗爭就是全民買單
下一個又是誰要出來抗爭 ? 你覺得這樣人民受的了 ?
作者: johnm    時間: 2016-8-28 08:16 PM

原地重建...
讓拆除的建商付錢吧...
誰搞得誰來收拾...千萬不要全民買單...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6-8-28 08:21 PM

要叫當時的苗栗縣長出這比錢才對,人民選你當縣長你去亂拆別人的房子,這就要付刑責,不然以後大家都學你亂拆不就人民都飽了
作者: pw7890    時間: 2016-8-28 10:16 PM

該開匝當時負責的人吧     重建應該的   就算全民買單也該作    畢竟沒人希望下一個是自己
作者: jowoes1980    時間: 2016-8-28 10:19 PM

全民買單,不足為奇;換KMT時又拆,再換再蓋!這就是愛台灣啦!
作者: hugrant    時間: 2016-8-28 11:46 PM

憑什麼全民買單,叫劉政鴻賠啦,叫苗栗縣賠啦,尼瑪的
作者: huanglance    時間: 2016-8-29 04:05 PM

好奇怪喔 張藥房為什麼跟阿扁案兇手一樣都是溺死的勒?

疑?有人按門鈴 我去看看
作者: K19740510    時間: 2016-8-29 04: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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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terson111    時間: 2016-8-29 04:44 PM

該關的關了嗎?只知道一直給錢
只會用錢解決事情

作者: 妖道狂魔    時間: 2016-8-29 04:59 PM

苗栗.....呵呵
要想有改變
請先換人做做看
不要每次出事了才在叫別人救啊

作者: 蘇建委    時間: 2016-8-29 05:44 PM

大概還有很多要我們的稅金要付出來的錢
會一個一個地冒出來阿
作者: GA750918GA    時間: 2016-8-29 09:06 PM

...拆了又建 這是鬧哪齣戲
難道要開刀完後說 [阿 開錯了 幫你裝回去]這樣嗎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6-8-29 09:12 PM

看來全民賣單是逃不掉了
劉政鴻=反正又不是我付的 科科......
作者: albert6320    時間: 2016-8-29 09:18 PM

為什麼那個亂搞的縣長…到現在還沒能有任何懲處啊…
作者: arroha    時間: 2016-8-29 09:20 PM

本來就有問題的徵收
法院搞不清楚就算了
政府執行有甚麼問題嗎???
作者: a0919586791    時間: 2016-8-29 09:43 PM

台灣人就愛打台灣人

搞沒完全搞清楚  說拆就拆  現在搞出烏龍

再看看某山上房也被拆  結果去鑑定建材為50年以上屬私人土地

結果當初喊拆得現在在互踢皮球
作者: yjc1988    時間: 2016-8-29 10:02 PM

所以...強拆房子什麼責任都沒有?
有責任的是賺錢繳稅的人?
根本莫名奇妙
作者: clownstyle    時間: 2016-8-29 11:15 PM

看到各位的對話才知道台灣真的沒救了  各自帶著藍綠立場 有人真的在乎這件事情嗎?
作者: 屎政遠    時間: 2016-8-29 11:23 PM

太瞎了吧
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鬧劇
前前後後到底浪費了多少錢
作者: tony513513    時間: 2016-8-30 02:42 PM

錯已造成就該懲處 繼續向前不要再回頭重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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