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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hin 發表於 2016-6-7 04:51 PM

我對〈禮記〉的看法

本帖最後由 linshin 於 2016-6-7 04:51 PM 編輯

禮記雖為記禮解禮之書,但非僅止於形式耳,但凡禮之內涵、禮之所生,一切與禮相關之內緣外緣材料皆有所涉,是一部具有系統化概念而成的書籍。其中的道理多依人之所當為而生,是以數千年來,自有不能偏廢之處,其中作法與智慧,依然為今日所遵循。尤其是其中的精神,是為前人的智慧結晶,拿到今日來遵循、修養依然對於社會有莫大的幫助。

只是,時代變遷甚巨,本書雖以人性出發,求最和諧的作法、教最合宜的觀念,但總有無法契合時代之處,畢竟中國古代的制度、倫理剛常與今日相去甚遠,再挾以思想進化上的侷限,自然不能全盤合於現在的標準。

例如:禮記中對於婚禮的說法與規定,有許多與今日相同者,這說明那些作法乃發自於人倫之所宜,禁得起時代的考驗。例如,男女嫁娶,必須有媒人做為橋樑,方得名正言順也,〈曲禮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現代人際關係雖然不受古代男尊女卑之束縛,女子也不再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但是在自由戀愛的情形下,一旦要結婚依然會尋求一形式上之媒人,正是希望有一種嚴肅、正式的感覺,這種「昏禮者,將合兩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重視昏禮的態度,至今仍然毫無稍變。

當然,兩姓之合既然大事,那麼昭告鄉親也是極為必須者,凡事當然要有多人見證,多人祝福,以得世人所承認,方得正名。是故,〈曲禮上〉中有:「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其別也。」只是,這項原本是用來「以厚其別」的一項形式,到了今日有淪為鋪張炫耀的傾向,導致歌舞之中,眾人皆忘了鄭重的原旨,形式之下,意義也愈發膚淺而空泛。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昏禮當中敬鬼神的部分,至今依然受到重視,先祖為大,是以家中有所喜慶自然要先稟明祖先,是以祭拜祖先成為昏禮中不可或缺的一環,這是無論如何變化也不可省去的。

〈坊記〉:「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自古以來,娶妻之於父母都是重要的一環,以古代的家庭結構,家中媳婦乃是來日擔任家中瑣務大任的接班人,性情如何、能力如何通常父母審核得比新郎本人嚴格,是以也造成親子意見相左的情況。其實,如果就「必告父母」一點而言,這種尊重是必要的,因為娶妻為人一生之大事,對於育養我們的父母而言,怎可不令其有參與之感呢?若將父母摒之餘外,那其失落感可想而知。這項必要的作法發展至今,父母雖然已不具決定兒子昏禮之生死大權,但是,也仍扮演重要的角色,現今只要父母健在者,那麼昏禮上的主婚人通常即為父母,這是至高無上的一種尊重,自然是源於此一想法。

〈經解〉:「昏姻之禮,所以明男女之別也………故昏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這樣的精神立說大概是現今所依然承認的,畢竟在不婚主義被尊重而存在的同時,支持昏禮依然必須存在,並且作為一種發展常規的理由,大概正式因為如是的組合方式當中,它是一個所有倫理的源頭,從這裡出發親情、友情、生存的力量、意義也隨之延伸,這種為生命帶來豐富意涵的一個生活模式,蓋:「昏禮者,禮之本也。」,自然需要被實行下去,而其中的苦楚在有智慧的人的手中,也不過是甜蜜的插曲罷了,實不足拿來當作偏廢昏禮的立論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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