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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GG 發表於 2016-3-9 01:20 AM

喜歡著...但是感覺告訴我不能在一起

說出去的話   就像潑出去的水, 一潑難收。
就如我在暗戀失敗的時候, 為了找到一時的歸屬感
直接向有好感過的女生B 坦露自己對B的感情,
雖然 沒直接被拒絕,但是她也表明也不是沒機會....
所以我們就有了几次約會的經歷, 但是后來發現彼此性格上有些不合,
雖然喜歡著....  但是在一起的感覺不對....

這樣持續下去說不定會傷害到她,
所以趁早松開彼此的手  說不定是個解脫....

當初開口的是我, 現在說放手的也是我
我這男人可真自私又不去嘗試.....<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sunny_monday 發表於 2016-3-9 01:41 AM

既然未來沒有可能,早點放了對彼此都好

九魔龍 發表於 2016-3-9 02:48 AM

個性不合很常寫在離婚協議書裡面,
現在你們還沒走到那一步,
所以現在講剛剛好,
不過,我是覺得你最好對女方講清楚到底哪裡不適合?
交往其實就是一個給彼此評量適不適合走下去的過程。
如果你不願意勉強自己或對方,
那麼分開是比較好的選擇。
如果你拖著彼此可能才是真正自私的做法。

williamyuhl 發表於 2016-3-9 10:36 AM

個性不適合,不見得真的就不合,天下的情侶和夫妻,有幾個是天生就適合的,所以男女之間要喜好相同,個性互補,而且很多夫妻也是多年磨合,才能相安無事,你有為了你們個性不適合做過努力嗎?你有和對方討論過嗎?如果只是你單方面放棄,那也許你真的很自私,而且懦弱。

crd1871 發表於 2016-3-9 07:50 PM

恩,既然知道個性不合,那早點分開也許會比較好說,因為這樣就可以避免交往很久後再分手,不是很好嗎?以上個人想法,參考看看吧........<br><br><br><br><br><div></div>

thomas0708 發表於 2016-3-11 09:52 PM

都不合了   就不要擔耽誤彼此的時間

jia_MAX 發表於 2016-3-19 09:50 AM

其實根本就沒有個性很合這回事啊~只有互相退讓才能夠長久

mach10031 發表於 2016-3-19 10:16 AM

合不來就不要勉強了阿

你不要耽誤他 他也不要耽誤妳

找你最適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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